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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检与筛查
孕期产检时间表:从 6 周到 41 周全流程
依据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和《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》整理的产检时间表,含每阶段检查项目。
纯七 · 2026-10-16 · 2 次阅读
依据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和《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》整理的产检时间表,含每阶段检查项目。
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要求孕期至少检查 5 次:
中华医学会《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》推荐 7-11 次,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。
| 孕周 | 主要内容 |
|---|---|
| 6-13⁺⁶周 | 建册、确定孕周、评估高危因素、血压体重、妇科检查、听胎心;血常规/尿常规/血型/肝肾功能/空腹血糖/传染病筛查;首次超声、NT(11-13⁺⁶周) |
| 14-19⁺⁶周 | 分析首诊结果、血压体重、宫底高度、听胎心;中孕期血清学筛查(15-20⁺⁶周)或 NIPT(12-22⁺⁶周) |
| 20-24周 | 胎儿系统超声筛查(大排畸)、血常规、尿常规 |
| 25-28周 | 75g OGTT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、血常规、尿常规 |
| 29-32周 | 超声(小排畸)、血常规、尿常规 |
| 33-36周 | 胎心监护、分娩指导、尿常规 |
| 37-41周 | 超声评估、胎心监护(每周一次) |
高龄(≥35 岁)、双胎、瘢痕子宫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胎盘异常、既往流产/早产史者,应适当增加 B 超和胎心监护频次。